河南省关于做好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

2026-04-03 14:25    来源: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

豫农机农垦文〔2026〕5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河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就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投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范围

  投档产品范围为我省已公布的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品目档次产品。后续其他批次补贴额一览表发布后,投档工作同步开展,不再另行通知。

  (一)部分产品不需投档

  已纳入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的产品和已在投档平台投档待审核的产品,生产企业名称、品目、档次名称、基本配置和参数均无变化,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无变化且在有效期内,不需重复投档。

  (二)下列产品需投档

  1.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到期、变更、新获证的产品;

  2.基本配置和参数发生变化的产品;

  3.其他自愿参与河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的产品。

  二、投档产品条件

  (一)投档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投档产品的相关证书信息须在“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上公开发布。

  (二)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档

  1.列入全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及产品;

  2.列入全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尚未恢复或已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的产品和企业;

  3.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产品;

  4.自主投档信息中,提供产品的相关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与“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不一致的;

  5.不能明确界定产品类别、档次的产品;

  6.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已注销的;

  7.其他不符合投档条件的情况。

  三、投档方式

  生产企业通过“网上申报、自主投档、随时报送”的方式进行自主投档。我单位通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常年受理企业投档,分批组织开展形式审核,公示审核结果。

  (一)网上申报。生产企业登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http://td.sxwhkj.com),参考操作手册相关提示内容,开展网上申报。

  (二)自主投档。生产企业填写选择产品,确定和完善相关产品信息,自主投入相应档次。

  (三)随时报送。生产企业可随时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上报产品信息。

  四、相关要求

  (一)投档企业须下载《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见附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有企业委托书)签字或印章、加盖企业公章和填写日期,使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上传至投档平台。

  (二)投档企业依据机具的性能、结构、基本配置和参数等,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自主选定投档产品所属档次,避免出现“高档低投”或“低档高投”等情况。同时,在不高于该档次补贴限额基础上填写补贴额。

  (三)已投档产品出现证书到期、品目更改、档次和参数变更等情况,有关企业要主动报告,不报告或不据实报告的,将暂停企业相关产品在河南省补贴资格,所有经济损失和纠纷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71-65918379(投档)、65918383(补贴)

  邮箱:hnnjbttd@126.com(投档)、hnnjbt@126.com(补贴)

  技术服务: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400-056-0569

  附件: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

  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2026年3月30日

  相关资料下载: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docx






(责编:lxh)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机经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非法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信息。合法使用本网信息的,应注明“来源:机经网”等字样。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发挥网络优势,传播更多信息,服务机械行业发展,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为“机经网”,本网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 请作者在稿件发布之日起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联系电话: 010-65242677 电子邮件: edit@mei.net.cn


协会 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