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4-29 14:02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信厅节函〔2025〕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快推广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以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导向,择优推荐节能降碳效果明显、技术成熟可靠、具备经济效益和推广潜力,能够实现全流程系统节能降碳或跨行业、领域融合创新的技术装备。具体包括五类:

  (一)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工艺革新与流程优化技术,如短流程制造等;数据中心、通信基站、通信机房等领域节能和能效提升技术,如算力与能源协同应用、高效制冷、高效供配电、绿色智算系统解决方案等。

  (二)用能低碳转型技术,包括清洁低碳氢制备及应用、高效储能、工业绿色微电网等可再生能源消纳技术;余热余压高效利用、系统能量梯级利用、电能替代等多能高效互补技术等。

  (三)工业减碳技术,包括低碳原料燃料替代、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降低、二氧化碳捕集及高值化转化利用、碳排放核算监测、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与替代等低碳零碳负碳技术。

  (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技术,包括数字化能碳管理等深度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5G等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信息采集、智能分析、精细管理和系统优化技术。

  (五)高效节能装备,能效指标达到或优于相关国家标准1级能效等级的工业量产装备,包括电动机、变压器、工业锅炉、风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工业制冷设备、热泵等。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在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申报主体应拥有所申报技术装备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或获得拥有方的充分使用授权,知识产权明晰,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和国家秘密。

  (三)所申报技术装备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四)所申报技术装备已有成熟应用案例,且连续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三、推荐程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进行申报,分类填报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申报书,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择优推荐,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推荐表(附件1)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电子版材料上传“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请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参照前述程序,分别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集团推荐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郑涛 010-6820534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表 

          2.节能降碳技术申报书

          3.高效节能装备申报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4月18日






(责编:he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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