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10.2%
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140.6亿元,同比增长10.2%(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二)。
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434.9亿元,同比增长0.5%;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898.5亿元,增长5.3%;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169.2亿元,增长31.2%;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465.4亿元,增长12.7%。
1—2月份,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1881.0亿元,同比下降21.1%;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6134.5亿元,增长17.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1125.1亿元,增长63.1%。
1—2月份,主要行业利润情况如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利润增长2.1倍,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69.4%,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65.5%,纺织业增长51.1%,汽车制造业增长50.1%,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2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长1.8%,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0.3%,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下降36.8%,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32.1%,专用设备制造业下降17.0%,农副食品加工业下降7.3%,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降2.0%,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和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亏损均增加。
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9.44万亿元,同比增长4.5%;发生营业成本16.52万亿元,增长4.6%;营业收入利润率为4.70%,同比提高0.24个百分点。
2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167.83万亿元,同比增长6.5%;负债合计95.75万亿元,增长6.2%;所有者权益合计72.08万亿元,增长6.9%;资产负债率为57.1%,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
2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22.99万亿元,同比增长8.6%;产成品存货6.09万亿元,增长2.4%。
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4.97元,同比增加0.11元;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为8.62元,同比减少0.01元。
2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为69.5元,同比减少1.3元;人均营业收入为163.9万元,同比增加10.4万元;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22.1天,同比减少0.5天;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71.0天,同比增加2.7天。







附注
一、指标解释及相关说明
1、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2、营业收入: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3、营业成本: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成本应当与营业收入进行配比。
4、资产总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5、负债合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6、所有者权益合计: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7、应收账款:指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8、产成品存货:指企业报告期末已经加工生产并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制成产品。
9、营业收入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100%,单位:%。
10、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单位:元。
11、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营业收入×100,单位:元。
12、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平均资产÷累计月数×12×100,单位:元。
13、人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平均用工人数÷累计月数×12,单位:万元/人。
14、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单位:%。
15、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360×平均产成品存货÷营业成本×累计月数÷12,单位:天。
16、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360×平均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累计月数÷12,单位:天。
17、在各表的利润总额同比增长栏中,标“注”的表示上年同期利润总额为负数,即亏损;数值为正数的表明利润同比增长;数值在0至-100%之间(不含0)的表明利润同比下降;下降幅度超过100%的表明由上年同期盈利转为本期亏损;数值为0的表明利润与上年持平。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营业收入等指标的增速均按可比口径计算。报告期数据与上年所公布的同指标数据之间有不可比因素,不能直接相比计算增速。其主要原因是:(一)根据统计制度,每年定期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查范围进行调整。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标准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而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变化。(二)加强统计执法,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要求的企业进行了清理,对相关基数依规进行了修正。(三)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剔除跨地区、跨行业重复统计数据。
三、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五、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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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械联会领导赴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调研 工程机械 12月9日上午,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党委常委、总工程师李燕霞一行赴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CCMA),与CCMA会长苏子孟、副秘书长吕莹、副秘书长严建国就机器人在工程机械领域的应用合作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探讨。李燕霞总工程师首先对CCMA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详细介绍了中国机械联在推动机器人行业高质量发展所做的相关工作。她表示,CCMA在协会运营管理、行业服务等方面积累的成熟经验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希望通过此次交流,进一步汲取经验、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加强机器人在工程机械场景的应用。苏子孟会长对李燕霞总工程师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并围绕标准质量建设、会员分层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宣传服务矩阵搭建、展览活动运营等五个方面,系统介绍了CCMA的实践经验。双方就行业工作的关键环节交换意见,并表示后续将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发挥优势,助力机械工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机械联机器人工作部相关人员陪同参加调研。(机器人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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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械联召开规划编制办公室工作会 机械工业 2025年12月9日下午,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机械联)在京召开规划编制办公室工作会,就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及《机械工业“十五五”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内容进行研讨。中国机械联党委常委、副会长罗俊杰,中国机械联专家委副主任陈斌、专务委员蔡惟慈,中国机械联党委常委、总工程师李燕霞,党委常委、总经济师、副秘书长、规划编制办副主任佘伟珍出席会议。中国机械联副会长、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宋志明主持会议。会上,规划编制办副主任姚之驹及纲要起草组成员汇报了机械工业“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最新进展,以及纲要补充修改的内容。与会人员就纲要内容展开了交流讨论,并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意见。宋志明副会长指出,规划编制办要认真研究吸纳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并在修改过程中注意聚焦主线、逻辑严谨、表达精炼,确保内容务实、结构清晰。同时要加快工作进度,完善编制流程,强化与各专业规划、专题规划的统筹协调,推动规划编制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中国机械联行业发展部、机器人工作部等部门,以及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机械工业规划研究院等单位有关同志参加会议。(行业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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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全国机械工业检验检测工作会议在开封举行 机械工业 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主办,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封市科学技术局、开封大学和国家水大流量计量站承办的2025年度全国机械工业检验检测工作会议于12月3日-5日在开封举行。300余位来自全国机械行业主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重点企业的代表参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党委常委、副会长罗俊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二级巡视员李文龙,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质量处处长张姗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主任张朝华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开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克俊向大会致辞。会上,李文龙二级巡视员聚焦检验检测机构规范管理作出具体部署,为行业合规发展划清底线;张姗姗处长从政策体系、企业主体、源头把控、技术基础四个维度,明确行业质量工作重点,构建政策支撑框架;张朝华主任以《新征程新进展新作为》为题,解读CNAS认可最新实践,为机构能力提升提供标准指引;罗俊杰副会长聚焦机械工业“十四五”发展基本情况,深度解析机械工业“十四五”发展成效;提出2025年运行特征及未来走势,帮助全行业把握发展大局。大会还邀请了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委员、合肥工业大学原副校长刘志峰深入阐释“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从制造过程进化、AI技术应用到检验检测融合,明晰技术赋能的核心逻辑;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和国家水大流量计量站作为检验检测机构代表进行了经验分享交流;同时大会还开展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相关宣贯和培训,开展了CNAS认可相关宣贯和培训。会议由中国机械联党委常委、总工程师李燕霞和质量工作部同志分别主持。李燕霞总工程师对大会进行了总结。会议同期还召开了第五届CNAS机械专业委员会第三次工作会议。(质量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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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械联会领导出席《智能制造系统运维员国家职业标准》终审会 机器人与智能制造 12月3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教育培训部、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在京组织召开了《智能制造系统运维员国家职业标准》终审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党委常委、副会长李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职业资格处副处长李乐苗、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职业分类和标准开发处处长李克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行业、企业、相关院校的审定专家和编写专家共32人参加了本次会议。终审会现场李奇副会长指出,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制造业正加速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转型,智能制造已成为全球制造业竞争的核心领域。智能制造系统运维员是保障智能制造系统平稳高效运行的关键力量。国家制定统一的职业标准对保障生产安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本次终审会要凝聚行业智慧,确保标准内容科学实用、等级划分清晰合理,尽快完善后推动标准颁布实施,为行业人才培养、技能评价和竞赛组织提供依据。李奇副会长讲话李乐苗副处长表示,智能制造系统运维员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4年发布的新职业,涉及领域广、从业人员多,已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标准的开发将为智能制造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重要依据。李克处长结合本标准终审稿的情况,讲解了标准审定要求,希望审定专家和编写专家高度重视,各司其职,秉承严谨的态度,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共同打造高质量的国家职业标准。标准审议环节,审定专家组长、我国职业分类和标准开发领域知名专家张元教授组织与会专家对标准内容进行了逐条逐句审定,提出修改意见,最终形成终审意见。审定专家一致认为:标准终审稿技能等级划分合理、内容完整、层次清晰,体例格式及专业术语使用规范,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满足职业培训和评价及人力资源管理需要,有利于推进智能制造系统运维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审定专家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终审。此次《智能制造系统运维员国家职业标准》终审会的顺利召开,是科学、规范、高质量完成标准开发任务的重要一环。该标准将为开展智能制造系统运维员职业教育培训、实施职业技能评价提供核心依据,为推动智能制造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教育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