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全文如下。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为提升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保障。
(二)工作要求。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整体布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积极探索创新,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规范完善各领域各环节信用措施,切实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征信市场积极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组织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
二、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
(三)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审核,提升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依法查处抄袭、剽窃、伪造、篡改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打击论文买卖“黑色产业链”。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评价。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净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四)推进质量和品牌信用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诚信要求,扩大国内市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水平。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推动企业将守法诚信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加强中华老字号和地理标志保护,培育一大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标杆企业。
(五)完善流通分配等环节信用制度。准确评判信用状况,提升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健全市场主体信誉机制,提升企业合同履约水平。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提升纳税人诚信意识。依法打击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待遇、保障性住房等行为。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建立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防治诈捐、骗捐,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依法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鼓励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强预付费消费监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依法实施市场禁入。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治理拖欠账款等行为长效机制。推广涉企审批告知承诺制。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加大推动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力度,依法惩治虚假诉讼。
(七)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全面实施环保、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推动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聚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体系,加强登记、交易、结算、核查等环节信用监管。发挥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对排放单位弄虚作假、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管理和约束机制。
(八)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围绕市场经济运行各领域各环节,对参与市场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自然人等各类主体,依法加强信用建设。不断完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约束,建立健全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长效机制,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和各类主体的自觉追求。
三、以良好的信用环境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九)优化进出口信用管理。引导外贸企业深耕国际市场,加强品牌、质量建设。高水平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合作;高质量推进海关信用制度建设,推动差别化监管措施落实,提升高级认证企业“获得感”;建立进出口海关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打造诚实守信的进出口营商环境。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外贸政策工具,适度放宽承保和理赔条件。
(十)加强国际双向投资及对外合作信用建设。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力度,保持和提升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加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援助等领域信用建设,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应用,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境外投资备案核准制度,优化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完善对外投资报告制度,完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报告管理和特定项目立项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信用记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十一)积极参与信用领域国际治理。积极履行同各国达成的多边和双边经贸协议,按照扩大开放要求和我国需要推进修订法律法规。在信用领域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为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治理体系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四、以坚实的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十二)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发展普惠金融,扩大信用贷款规模,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推广基于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信易贷”模式,深化“银税互动”、“银商合作”机制建设。鼓励银行创新服务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农”、生态环保、外贸等专项领域信贷产品,发展订单、仓单、保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范发展消费信贷。
(十三)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健全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增强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压实相关主体信息披露责任,提升市场透明度。建立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提高办理效率。督促中介服务机构勤勉尽责,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建立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打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
(十四)强化市场信用约束。充分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作用,建立健全“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和征信、评级等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跟踪监测预警,健全市场化的风险分担、缓释、补偿机制。坚持“严监管、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案件,加大对侵占挪用基金财产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健全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严惩逃废债行为。加强网络借贷领域失信惩戒。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可依法破产重整或清算,探索建立企业强制退出制度。
五、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
(十五)健全信用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构建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建立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信用档案。充分发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信息公开作用。进一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高数据覆盖面和质量。
(十六)创新信用监管。加快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在食品药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统计、财政性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诚信缺失问题。
(十七)培育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加快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相互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信用服务体系。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各级有关部门以及公共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开放数据,支持征信、评级、担保、保理、信用管理咨询等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加快征信业市场化改革步伐,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促进有序竞争,提升行业诚信水平。
(十八)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自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深化互联网诚信建设。依法推进个人诚信建设,着力开展青少年、企业家以及专业服务机构与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婚姻登记当事人等群体诚信教育,加强定向医学生、师范生等就业履约管理。强化信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六、加强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十)强化制度保障。加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修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立法权限内制定社会信用相关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完善信用标准体系。
(二十一)坚持稳慎适度。编制全国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准确界定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公开范围和失信惩戒措施适用范围。根据失信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
(二十二)推进试点示范。统筹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重点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信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完善信用法治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鼓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
(二十三)加强安全保护。严格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规范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加强信用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贯彻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维护个人信息合法权益。依法监管信用信息跨境流动,防止信息外流损害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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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届湖北·武汉台湾周及两岸新能源汽车产业交流对接活动成功举办 汽车工业 7月4日,第十九届湖北·武汉台湾周在武汉开幕。本届台湾周活动由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两岸企业家峰会(以下简称“峰会”)作为支持单位。峰会大陆方面副理事长张平,湖北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殿勋,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副主任赵世通,峰会大陆方面秘书长林军,中国国民党前副主席曾永权,台湾苗栗县县长钟东锦,峰会台湾方面秘书长尹启铭出席活动并共同启动开幕。峰会两岸新能源汽车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专项组”)大陆方面牵头人苏波,台湾方面召集人杜紫军,陆方信息产业组召集人刘利华,智能装备组副召集人宋晓刚,全国台企联会长李政宏,台湾商业总会理事长许舒博,台湾工商建研会理事长雷宏毅等重要工商团体负责人,企业家、基层台胞及青年代表等1700余人与会,其中约1100人来自岛内。台湾周期间,两岸企业家峰会两岸新能源汽车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工作组作为指导单位支持举办了“海峡两岸(武汉)汽车产业技术与产品对接会”以及“海峡两岸(武汉)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融合发展交流会”。这两场活动以“汉台联动智创未来”为主题,由武汉经开区管委会和武汉市台办等承办,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武汉汽车行业协会和海峡两岸(武汉)车辆技术创新联盟协办。7月3日上午,海峡两岸汽车产业技术与产品对接会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汽车集团研发总院举行。峰会新能源汽车专项工作组作为指导单位出席会议并参观企业产品展览展示。本次对接会专门设立了新能源动力系统和与智能网联两大专业会场,精准推动与会企业间的技术交流与产品对接。两岸行业组织、企业代表等200余人聚焦新产品、新技术进行交流对接,有效推动了台湾汽车电子企业与东风公司、武汉汽车零部件企业的交流与协作配套。会后,与会人员赴东风猛士汽车科技公司、中国车谷展厅等地实地考察。7月4日下午,海峡两岸(武汉)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融合发展交流会在武汉经开区成功举办。峰会新能源汽车专项组陆方牵头人、智能装备组陆方召集人苏波,新能源汽车专项组台方牵头人、能源环保组台方召集人杜紫军出席活动并致辞。峰会信息组陆方召集人刘利华,智能装备组陆方副召集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秘书长宋晓刚,智能装备组办公室副主任孙媛媛,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副会长徐金声,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何毅,海峡两岸(武汉)车辆技术创新联盟轮值会长陈斌波,全国台企联副会长、海峡两岸(武汉)车辆技术创新联盟会长陈宏钦,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副秘书长蔡松慧,武汉市委常委、武汉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刘子清、湖北省台办副主任张丹青等参加此次交流活动。“两岸(武汉)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在本届湖北·武汉台湾周活动期间正式成立并落户武汉经开区。开幕式上,两岸企业家峰会大陆方面秘书长林军、台湾方面秘书长尹启铭为“两岸(武汉)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授牌。交流会上,苏波、杜紫军召集人,刘子清书记,张丹青副主任为示范基地揭牌。武汉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唐超以“两岸同心筑梦,共创世界车谷”为主题作推介发言,并发布《两岸(武汉)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为汉台汽车产业深入合作明确了新路径。活动中,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何毅作专题演讲,他介绍了汽车行业总体运行情况和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并就汽车碳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了思路。东风汽车科技创新管理部副总经理、研发总院副院长张衡发布技术产品规划。台湾用友资讯、岚图汽车、上海寅家电子、恩高光学等两岸企业代表围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前沿趋势与创新实践进行分享交流。本届台湾周活动以“融合发展共建支点”为主题,在武汉设主会场,在襄阳、宜昌、黄石设分会场,开展主体活动、鄂台经贸产业对接、青年交流交往等三大板块14项活动,推动了鄂台文化交流与经贸合作,并且取得了务实的成果。开幕式上,39个项目现场签约,投资总额139.75亿元。签约项目涵盖半导体、新材料、电子信息、精密制造、汽车零部件等领域。其中,投资额超10亿元项目4个,5亿元以上项目6个。在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融合发展交流会上,武汉经开区智能网联和电动汽车产业园与海峡两岸(武汉)车辆技术创新联盟现场签约。双方将深化产业合作,推动技术、产品、人才、市场、资本等要素深度融合,实现共赢。本届湖北·武汉台湾周实现了汉台经贸交流不断向纵深推进,新能源汽车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汉台两地产业交流合作及融合协同发展,为海峡两岸汽车产业的合作提供了新机遇。(国际合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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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委副主任陈斌带队赴中汽协开展规划专题调研 汽车工业 2025年7月7日下午,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专家委副主任陈斌带队赴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汽协)开展“十五五”规划专题调研。中汽协副秘书长李邵华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了此次调研座谈。李邵华对调研组表示欢迎,详细介绍了当前汽车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以及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特点及问题。与会人员围绕汽车行业“内卷”式竞争、全球化发展、未来五年技术发展重点及市场竞争态势等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陈斌副主任总结指出,近年来我国汽车行业在国家有关政策推动下,实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内需不足、外需不稳、装备与芯片软件短板、内卷与效益问题等多重挑战。尽管新能源汽车及汽车出口市场近年来取得了显著增长,但全行业仍需保持冷静,稳健推进产业发展。同时,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应进一步加大力度帮助企业“走出去”,从政策、标准、法规、金融、知识产权、人才乃至文化等多方面为企业全球化发展创造有益的帮助和支持。中国机械联行业发展部、教育培训部、科技工作部、会员工作部等部门有关同志一同参加调研。(行业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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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与迪拜商会举办机械行业“出海中东”圆桌交流会 机械工业 为深化中阿机械产业合作,推动行业国际化布局,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与迪拜商会于7月4日下午在北京共同主办机械行业"出海中东"圆桌交流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长徐念沙、迪拜商会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穆罕默德·卢塔阁下出席会议并致辞。迪拜商会亚洲区域总监马万·迈利、北京首席代表王亢,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会长苏子孟、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执行副会长赵剡水等九家行业协会负责人和国机集团、北京探能科技、晶澳太阳能、中国水环境集团、奇瑞汽车、七腾机器人等18家重点行业企业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总工程师李燕霞主持,中国机械联国际合作部相关人员参会。会议期间,双方正式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与迪拜商会在机械领域战略协调、务实合作迈入新的阶段。徐念沙会长在致辞中回顾了中阿机械产业合作基础,指出中国具有全球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工业体系,制造业规模占全球比重达29%,双方合作空间广阔。他结合5月访问迪拜商会总部达成的共识,强调阿联酋在金融、科研、制造等领域的战略性优势及其作为辐射中东、非洲、欧洲和东南亚枢纽的区位价值,提出通过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政策对接、市场准入、需求对接等全链条服务,助力构建中阿机械产业生态共同体。迪拜商会总裁穆罕默德·卢塔高度评价中国机械工业的创新活力与竞争力。他指出,目前在迪拜注册的中国会员企业已超6000家,双向投资规模持续扩大,并系统阐释迪拜三大核心优势:世界级基础设施与物流体系、覆盖27个自由贸易协定的政策环境、辐射全球的市场网络。卢塔强调,备忘录签署将深化新能源汽车、绿色技术、发电设备等领域合作,助力中国机械企业通过迪拜枢纽拓展全球市场。随后,李燕霞总工程师与马万·迈利总监代表双方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协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与迪拜商会将共建信息共享与服务网络,为双边企业深化技术交流、贸易往来、投资合作提供支持,助力迪拜现代化建设及中国企业把握中东市场机遇,推动实现全球化布局。迪拜商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王亢以"迪拜作为中东出海首选地"为主题进行专题推介,重点阐述其作为阿联酋最具影响力商业组织的战略定位。依托其广泛国际网络、以及迪拜开放营商环境和多元化产业优势,迪拜商会为全球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尤其在连接中东、非洲和亚洲市场中发挥桥梁作用。其主办的"ExpandNorthStar"科技初创盛会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同类活动,彰显迪拜作为新兴经济中心的创新活力。自由交流环节中,与会代表围绕政策对接、技术合作、市场拓展等议题展开深度互动,结合迪拜市场需求探讨具体合作路径。双方约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组织企业考察、搭建信息平台、参加展会、组织专项对接会议等方式,推动中阿机械产业在研发、制造、服务等领域全方位协作。此次圆桌交流会为中阿机械产业合作注入新动能。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将以备忘录签署为契机,依托迪拜区位与政策优势,推动中国机械产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同时促进阿联酋企业来华投资,实现资源互补与互利共赢,为中阿产业合作贡献机械行业力量。(国际合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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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念沙会长会见波兰驻华大使并出席波中汽车产业合作新模式论坛 汽车工业 2025年6月26日下午,波兰共和国驻华大使馆主办的“波中汽车产业合作新模式论坛”在北京举行。波兰驻华大使古天卫发表开场致辞,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长徐念沙应邀出席并随后发表讲话。波兰东方研究中心代表、波兰卡托维兹经济特区负责人、波兰主要汽车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中国机电商会代表分别发言。古天卫大使在发言中指出,中国汽车行业近年来发展迅猛,尤其是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突破与市场扩张令全球瞩目。他强调,波兰与中国长期保持友好外交关系,凭借扎实的工业基础、优越的地理位置及完备的汽车产业链,已成为连接欧洲东西部市场的核心枢纽。大使进一步表示,汽车工业是波兰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供应链体系健全、人力资源充沛,汽车产业规模在欧盟位居前列,这为中国企业拓展中东欧市场提供了独特机遇。他特别提到,波兰作为中欧战略要地,是中国企业进入欧洲市场的天然门户,乐见两国企业依托各自优势深化合作,共同挖掘区域产业协同潜力。徐念沙会长在致辞中表示,汽车产业作为制造业技术集成平台,既是中波产业合作的关键领域,也是两国技术协同创新的重要载体。他提到,中国汽车产业近年来发展势头强劲,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首位,动力电池、智能驾驶等领域的技术突破为全球汽车产业变革注入新动能。波兰在精密制造、欧洲市场准入方面的优势,与中国完备的产业链及数字化创新能力形成互补,双方合作潜力巨大。徐念沙进一步指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始终以推动国际产业合作为己任,覆盖机械行业全产业链的14个专业领域,代表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方向。他呼吁中波两国以汽车产业为切入点,深化技术合作及供应链协同,共同应对全球产业链重构挑战。在圆桌讨论环节,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专务秘书长张旭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魏文清分享了中国汽车产业国际化经验,对话嘉宾围绕中波汽车产业合作新模式展开深入探讨,重点聚焦技术联合研发、本地化生产及市场合作等议题,为两国企业务实合作提供了方向指引。中国机械联联合中汽协特别组织了奇瑞、吉利、理想、蔚来、小鹏等车企代表参会,与波方代表就产业合作展开深度对接。此次论坛为中波汽车产业对接搭建了行业对话平台。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将持续发挥桥梁作用,支持两国企业开展政策沟通、项目对接及资源整合,助力中波汽车产业合作迈向新阶段。期间,徐念沙会长还应邀与古天卫大使举行单独会见。双方围绕中波汽车产业合作的具体路径展开深入交流。古天卫大使表示,波兰政府支持两国企业在新能源、智能制造等领域深化合作。徐念沙会长回应称,中机联将依托自身行业资源,协助波兰企业精准对接中国供应链体系,助力波兰工业转型与中国“智造”能力对接,推动双向务实合作落地。(国际合作部)